近日,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运用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,联合调处一起婚宴合同纠纷,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。
01案情回顾
陈某与吕某喜结连理,为办婚礼到处物色酒店,最后与卫星湖街道某假日酒店签订合同,定于国庆节期间举办婚礼。婚礼当天,由于亲朋人数过多,二人临时向酒店提出增加3桌酒席后,还是有部分亲友无法入座并引发纠纷,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,卫星湖派出所出警平息纠纷。后二人以酒店安排不当为由拒付婚宴餐费,酒店随即向卫星湖法庭提交诉状,要求吕某支付餐费40797元。卫星湖法庭收到诉状后,经征求原告意见,将该案委派给卫星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,调解员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。
02“一庭两所”化纠纷
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“一庭两所”密切配合、协调联动。考虑到派出所曾出警处理此事,了解双方争议焦点,卫星湖法庭决定利用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进行调处。依托卫星湖街道基层治理中心召集平安办、派出所、司法所共同与当事人座谈沟通,向当事人释法说理,最终促成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,实现了“人民调解”和“司法确认”一站式办理。
近年来,永川法院充分借助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,根据案件类型适时借助相关职能部门力量,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、化解在基层,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。下一步,永川法院将持续深耕诉源治理,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积极运用“一庭两所”矛盾纠纷联调机制,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,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川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