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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从“维权者”变为“侵权者”
作者:永川法院  发布时间:2023-03-16 18:21:18 打印 字号: | |



3月15日,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朱沱法庭干警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乡村院坝,审结了一起因消费者不当维权引发的网络名誉侵权纠纷。

2020年5月当地村民罗某在阳某处定做了彩钢棚。两年后,彩钢棚被大风吹垮,罗某多次找到阳某协商赔偿和维修事宜。但阳某认为彩钢棚损坏系风力等级超过承受范围所致,且罗某仍有货款未结清,要求待其付清货款后再商讨维修事宜。

2023年1月罗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针对阳某的负面言论,内容包括“黑心老板”“不得好死”等侮辱、诅咒性话语。阳某认为其以经营彩钢为生,罗某的言论给其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,遂诉至法院,要求罗某承担侵权责任。

承办法官经审理认为罗某在网上发布的侮辱、诅咒性言论导致阳某人格权益被侵害,当庭判决罗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向阳某赔礼道歉。

活动中,承办法官与4名市、区人大代表以该案为例,向当地群众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,引导当地群众依法维权、理性维权。



代  表  建  言

 蔡丽  | 市人大代表,重庆市石笋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


利用车载便民法庭有效载体开展巡回审判,不仅极大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,旁听群众也受到深刻的法治教育,值得肯定与推广。希望充分发挥车载便民法庭优势,深入企业园区等开展法治宣传,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,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
 高廉政  | 市人大代表,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编程员


在“315”消费者权益日当天,选取适宜案件开展巡回审理,是普法强基的生动体现。希望加强对土地流转等案件的巡回审理,切实让车载便民法庭等便民利民成果惠及更多群众,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。

 罗杰  | 区人大代表,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福良村党总支书记


永川法院因地制宜、因时制宜,开展巡回审判,不仅取得成效,更取得实效。希望永川法院持续运用好车载便民法庭等惠民便民举措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。

 熊小玲  | 区人大代表,重庆稷福农机服务专业合作联合社负责人


永川法院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,现场解答法律咨询,充分展现了永川法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担当作为。希望永川法院持续加大法治保障力度,不断加强乡村法治宣传。








 
来源:永川法院
责任编辑:永川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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