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2022年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方案》,因我院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出现空缺,经过资格审查、技能考试、面试、体检和政审等程序,现确定刘欢同志为我院补充招聘拟聘用人员(名单见附件),现公示如下:
一、公示期限
2022年6月23日至6月30日,共5个工作日。
二、受理意见单位
1.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
受理电话:023-49519101
2.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督察室
受理电话:023-49519108
来函地址: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
三、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
1.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,请以书面来函或来人方式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。
2.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,反映情况要真实、具体,不得故意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如有故意诬告、陷害他人的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3.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。
四、其他事宜
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;影响聘用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